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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心桥公益基金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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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
浙江省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公益项目建立监督机制

为推进公益慈善项目的规范化,确保所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,让捐助人、受益人消除顾虑,在全社会更好地传递公益慈善的精神,基金会建立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。  

一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

基金会工作人员熟悉《慈善法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法律,主动向有关部门报批各类项目,并按相关流程开展工作。

二、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

顶层设计强保障,建章立制,保障监督长效。基金会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和项目管理机制,包括《章程》《财务管理制度》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》《公益项目管理制度》,对项目的开展、实施、管理有相应的监督机制。

理事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,理事会对基金会管理者、工作人员、以及各项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的责任。

每一个项目开展之前,项目执行者都需要提交一份项目论证报告和一份执行报告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。

此外,信念,使命的监督。这种监督虽然是无形的,但它是公益基金会的灵魂,明确,崇高的公益使命可以对组织的方方面面起到巨大的监督作用,构成公益基金会内部监督的核心,确保公益基金会的领导者以事业感、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支撑,形成一种道德驱动的自律,促使组织高效、廉洁地用于公益目标。

三、接受灵活的外部监督

基金会在五个层面接受外部监督:一是政府监督,接受政府对公益基金会的监督和管理;二是独立的第三方评估;三是行业互律;四是媒体监督,基金会邀请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新浪网、浙江日报、浙江卫视等中央、省市媒体进行监督报道。并在基金会网站和捐赠人的网络平台做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;五是捐赠人与社会公众的监督,通过查询、跟踪、调查、投诉等方式对基金会的工作开展监督。

四、建立反馈机制

项目负责人定期提交项目报告,由基金会外联宣传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,报秘书处及理事会批准,评估项目执行进展情况。

项目执行中期,经过基金会外联宣传部中期检查,报秘书处和理事会批准后,按照外联宣传部提出的调整或整改意见进行改进,以取得更好的项目效果;

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,由基金会外联宣传部对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估验收,根据标准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等级,评估报告须报秘书长批准。经评估验收项目为不合格的,造成严重损失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,除组织项目返工以达到合格外,还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。

项目结束阶段,经基金会外联宣传部对项目进行终结检查评估后,形成项目总结与评价意见,总结项目优缺点,评价项目效果,指导后续项目的开展。

项目实施结束后,基金会外联宣传部须向基金会提出结项申请,并报秘书长批准。所有项目文件由外联宣传部统一备案,并在基金会档案管理系统中备份。